1.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代理合同
。代理合同中应明确招标代理业务范围
、代理时限
、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及支付方式
、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
。并且采购方需要提供政府采购确认书
。
2.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草拟招标文件
,根据招标项目的内容
、建设性质和特点
,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拟订招标文件
,提交给招标人并在期限内报到财政机构备案
。
3.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
。选择公开招标方式的代理机构
,应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
。然后根据建设工程投资规模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
。
4.编制
、发售资格预审文件
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审查
。
5.审查投标申请人资格
。评审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
,确定投标人名单
,并对合格者发放通知书
。合格申请人获取通知书后提交书面回执
。
6.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编辑
、发售招标文件
。根据招标方案和项目内容
、特点编制招标文件
,报招标投
标管理部门审查
。审查合格后发售给审核合格的投标申请人
。
7.编制标底或投标控制价
。根据招标人要求编制标底或投标控制价
,报投标
管理机构审查
。
8.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带领投标申请人踏勘项目现场并进行答疑
。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
,介绍工程场地和环境的相关情况
,并进行答疑
。
9.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开标
。代理机构组织开标
,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
。
10.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标
。代理机构协助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
,提供必要的帮助
。依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
,汇总招投标过程中的资料
。交由当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存档
。协助中标人与招标人定立书面合同
。
11.发出中标通知书
。发布中标公示
,同时通知未中标单位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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